成都公司变更都有什么项目及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工商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工商变更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类型、股东及股权、企业合并与分立等。 变更公司的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同时需要变更公司章程、需要更换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工商变更后还需要变更税务信息、银行信息。进行公司住所变更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需要的变更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跨区迁移一般在2-3个月)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还需要变更法人章)。变更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注册资本的变更常常是因为经营活动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企业增加变更注册资本的,应该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之内申请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金的,要在报纸上登载公告并45天后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变更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改主要是公司经营业务合作需要。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需要的变更时间一般在3个工作日。进行企业类型变更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工商变更后还需要变更税务信息、银行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 2021年第3号, 2021年9月1日起股权变更,转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1)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2)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7、名称变更还需要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8、住所变更还需提供住所使用证明,产权人签字的房产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或协议;9、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提供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股东、股权变更还需提供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